关于将绵阳市2024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调整为绵阳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批次建设用地报征程序。该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4、5、6社,大龙村集体、4组,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拟按月期间,我区已完成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均衡报件”和优化用地报件等相关要求,现将绵阳市2024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调整为绵阳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组卷上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均未变化。
主办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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