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告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城规设[2009]115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0月10日起,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绵阳市新益大厦南三楼)索取或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和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上查询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0月29日前,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0月2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10月30日14:00时在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举行。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联系地址: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绵阳市新益大厦南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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