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永兴镇宝山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0—12号)的批复
,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价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绵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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