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松垭镇日新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区《关于挂牌出让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松垭镇日新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游府〔2023〕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松垭镇日新社区6、7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24522.78平方米(36.78亩),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挂牌起始总价为1525.0308万元(41.19万元/亩),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产值收入不低于每年5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每年15万元/亩。
三、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四、参加竞买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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