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奓口庙村五社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区《关于挂牌出让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奓口庙村五社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新区管委〔2023〕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奓口庙村五社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21962.31平方米(32.94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4929.0744万元(149.6233万元/亩,按出让面积计),出让年限为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价总价的2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科技城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在12个月内付清。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