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高新区鸿强科技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用地手续的批复
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用地手续的请示》(绵高管委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按现状向绵阳高新区鸿强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高新区永兴镇天河村(原双土地村),出让土地面积2574.36平方米(3.86亩)。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终止年限为2064年1月13日(与相邻已办证土地终止年限保持一致)。
二、绵阳高新区鸿强科技有限公司按土地成本价87.1065万元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绵阳高新区鸿强科技有限公司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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