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用于(绵阳市游仙武引二水厂项目)(绵府征地公告〔2021〕115号)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游仙武引二水厂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示结束后,游仙区信义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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