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用于绵阳市游仙高新区第三期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1〕89号)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第三期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利民社区1、3、5组,拟征收面积约11.321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游仙高新区第三期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示结束后,游仙区小枧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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