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高新区永兴镇平和村6组(绵府征地公告〔2021〕1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市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0635公顷,均为其他农用地。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Ⅱ):483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一)本公告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高新区永兴镇政府张贴在平和村及平和村6组的村务及组务公开栏,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
(二)如对本公告所属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2020年第25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1〕5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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