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明、杨天友、姚世海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李明、杨天友、姚世海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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