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出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定
本报讯 (记者 王庆)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上获悉,《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已原则通过,意味着今后落户我市的工业项目将从遍地开花到进入园区标准厂房集中安家,原则上用地规模小于50亩的中小企业要入驻中小企业园,用地规模3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要进入标准厂房。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全市工业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程度不高,粗放用地现象较严重,3层以上工业厂房屈指可数。《通知》出台后,这一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从而彻底避免工业发展散、小、乱问题。
《通知》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鼓励企业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要鼓励建设项目扩展地下空间,鼓励园区建立中小企业园,引导和规范标准厂房和工业地产建设,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通知》指出,要向土地要效益,向多层次、立体化方向发展,不搞小厂房、大绿化、宽马路,严禁以建设标准化厂房和工业地产为名,违法炒卖工业厂房。要鼓励企业采取租赁土地使用权获得建设用地,或租赁标准厂房生产。
今后,还将对已获批的工业项目进行竣工投产后的考评。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都将被列入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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