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绵自然资规公告〔2023〕19号)
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绵自然资规公告〔2023〕19号
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利用指标要求
游仙区石马镇(7GB00009号)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商业,配建的商业建筑比例≤10%计容总建筑面积)
居住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游仙区新桥镇(5GB00038号)
安州区界牌镇(2GB10015号)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商业,配建的商业建筑比例≤10%计容总建筑面积)
居住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上述3宗地均以现状出让,1号宗地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3〕265号),2号宗地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3〕249号)及《规划审查意见》(绵自然资规审〔2023〕752号),3号宗地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3〕267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五、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12:00前,登录绵阳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后,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携带报名资料到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1月28日15:00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开户单位: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单位: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
(三)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
九、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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