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绵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绵阳市市辖区地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admin9个月前 (09-29)绵阳产业信息8

  现将《绵阳市市辖区地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征集期内通过在线征集入口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期从2022年3月4日至4月3日止。

  附件:绵阳市市辖区地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绵阳市市辖区地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头部条为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原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绵委办发〔2021〕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价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主要包括土地评估价、起始(叫)价、出让底价、协议出让价。

  土地评估价是指估价机构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评定出指定地块在规划设定条件下特定时点的价格。

  起始(叫)价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由市政府确定的起挂(拍)价。

  出让底价是指市政府确定指定地块出让的蕞低价。

  协议出让价是指市政府确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

  第三条土地评估价的适用范围及确定办法。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确定3家评估机构实施地价评估,根据3家评估机构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评估价。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地块所在区域蕞新房屋销售价格评估地价,确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土地评估价。

  3.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条件评估地价,确定市财政局的土地评估价。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地价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条起始(叫)价的适用范围及确定办法。

  1.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

  2.其他用地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1.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拍卖出让起叫价。土地评估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价的5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土地评估价的25%、市财政局土地评估价的25%组成,即:土地评估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评估价×5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土地评估价×25%+市财政局的土地评估价×2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土地评估价,集体决策提出拍卖出让起叫价的建议,并编制供地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2.其他用地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起始(叫)价。土地评估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确定3家评估机构实施地价评估,以3家评估机构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土地评估价,集体决策提出出让起始(叫)价的建议,并编制供地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3.招标、拍卖、挂牌地块的土地成本高于土地评估价的,按不低于土地成本原则提出出让起始(叫)价。

  第五条出让底价的适用范围及确定办法。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报名情况报告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市长,由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市长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由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市长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决策小组,结合市场行情、产业政策等,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前1个小时内集体确定。出让底价在拍卖完成前必须严格保密,以书面密封形式送达拍卖现场(拍卖师)。

  第六条已出让土地改变使用条件补缴地价款适用范围及确定办法。

  (一)已出让土地改变使用条件补缴地价款的适用范围:

  国有建设用地改变使用条件。包括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用地改变用途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以及除此情形以外的经营性用地改变使用条件。

  (二)已出让土地改变使用条件补缴地价款的确定办法:

  1.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用地改变使用条件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

  补缴地价款=新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原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

  原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确定3家评估机构实施地价评估,以3家评估机构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改变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的,新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分别评估后,按三部门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改变使用条件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2.除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用地改变使用条件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情形以外的经营性用地改变使用条件。

  补缴地价款=新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原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

  原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新使用条件的土地价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分别评估后,按三部门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改变使用条件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第七条协议出让价适用范围及确定办法。

  对应当实行有偿使用,且可以不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用地。包括置换土地、零星用地整合、划拨转出让、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等。

  置换土地的,结合地块实际情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三部门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编制置换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零星用地整合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三部门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编制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确定3家评估机构实施地价评估,以3家评估机构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编制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确定3家评估机构实施地价评估,以3家评估机构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编制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第八条取得土地时地块无规划条件的,容积率以该地块取得土地时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对应等别容积率确定,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及商业兼容居住用地执行居住用地标准。涉及地块现状容积率(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合法建筑面积核定)超过该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对应等别容积率的,以现状容积率为准。

  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土地起始(叫)价及协议出让价自下达批复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第十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加强评估质量监督管理,并对各自的评估结果把关负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至第七条适用于由市政府负责审批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

  市政府委托市辖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审批的事项,由市辖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即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绵阳市深化园区综合体制改革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引擎】做好清闲促建“减法”实现园区提质

【绵阳市深化园区综合体制改革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引擎】做好清闲促建“减法”实现园区提质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开展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加大标准厂房等载体建设力度,着力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不断提升园区产业吸引力、承载力和竞争力。   一、清理闲置土地厂房,提升园区产业吸引力   持续开展“向存量资产资源要效益”行动,摸排园区企业土地厂房闲置情况、整体经营现状,综合运用“促进动工、调整用途、土地置换、回收土地”等方式,解决工业园区“散、弱...

【重大政策】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龙集村4、9、10、12组(绵府征地公告〔2021〕247号)

【重大政策】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龙集村4、9、10、12组(绵府征地公告〔2021〕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龙集村4、9、10、12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龙集村4、9、10、12组,拟征收面积约8.987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

中国(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

中国(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

  集中发展区核心区是科技城科研创新转化的核心区域,总面积41.78平方公里。范围为东至二环路、西至安州区一环路、北至金西湖、南至滨河南路。该区域将打造一个城市新中心,并辐射带动北川、安州、江油周边片区的整体发展。集中发展区主要分为“一体两翼”。“ 一体”是中央创新驱动区,主要包含科研、综合服务、教育研发、产业发展。“南翼”是以京东方和汽车产业园为主的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和新材料等产...

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对策_以四川省绵阳市为例_刘泉

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对策_以四川省绵阳市为例_刘泉

  刘 泉 1,董廷旭 1,李 鹏 2   1.绵阳师范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2.西安理工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8   摘 要:运用递进因素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AHP)分析绵阳市 14 个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结果表明,绵阳市国家级   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的综合程度蕞高,指数值为 0.009 73;市级园区的土...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投放贷款1亿元支持绵阳安州区土地托管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投放贷款1亿元支持绵阳安州区土地托管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投放贷款1亿元支持绵阳安州区土地托管   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把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全力支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近日,该行审批贷款4.4亿元并实现首笔投放1亿元,助力绵阳市安州区...

同向同力!绵阳科技城这场会议锚定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同向同力!绵阳科技城这场会议锚定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日前,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召开了202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工作会。会上,围绕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上半年工业、服务业、金融业等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那么下半年又该如何发力?在这场会议上,一一给出了答案。   2024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2.7亿元、增长7%,增速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

唐顺江主持召开工业园区空间规划拓展工作专题研讨会

唐顺江主持召开工业园区空间规划拓展工作专题研讨会

  5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唐顺江主持召开工业园区空间规划拓展工作专题研讨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昊参加会议。   唐顺江指出,工业园区是我县新型工业化的主要承载地,是落实“创新驱动、四化同步、园区赋能”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园区提质”“企业...

四川又添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又添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7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了解到,近日省政府下达批复,同意将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四川绵阳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   据介绍,该园区成立于1997年,2010年7月由省政府批复成为省级开发区,2013年成功进入全省“51025”产业园区发展计划,2018年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