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这7人罚!
绵阳市文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川BJ4268驾驶员陈某某,于2023年3月29日营运过程中
当事驾驶员被涪城区交通运输局处以从业资格证记5分;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进行约谈。当事车辆承包人被文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处1200元经济考核,进行约谈并停车专题培训学习3天,在公司召开的安全教育警示培训会上深刻检讨。当事文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约谈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督促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绵阳市盛和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川BK4595驾驶员唐某某,于2023年1月30日在营运过程中绕道。
当事驾驶员被游仙区交通运输局处以200元罚款。
绵阳市升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川BJ4696驾驶员王某某,于2023年3月14日拒载。
当事驾驶员被游仙区交通运输局处以200元罚款。
绵阳市浩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川BG4774驾驶员王某某,于2023年4月15日违规议价收费。
当事驾驶员被涪城区交通运输局处以200元罚款、从业资格证记5分。
绵阳市升晨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川BH4685驾驶员余某某,于2023年4月19日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当事驾驶员被涪城区交通运输局处以200元罚款。
绵阳市安洲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汽车川BF4735驾驶员张某某,于2023年5月1日营运过程中拨打电话闲聊、抽烟。
当事驾驶员被安洲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批评教育、处罚100元、扣除服务质量考核分10分、停车学习一天。当事安洲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约谈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承包人。
绵阳市升晨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川BH4685驾驶员胡某某,于2023年3月16日,被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监控中心抽查发现在营运过程中使用不文明语言。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责成升晨公司处理,公司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停车学习半天,处罚100元。
来源: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编辑:陈亚妮 校对:朱雅馨 审核:刘益 黄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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