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范围1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范围1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公告
关于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范围1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万州府土﹝2022﹞46号),现将该方案向社会公告,公告期30日。在公告期内,土地权利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
附件:1.《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范围1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
2.《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原边家5社用地示意图》
2021〕19号)同意,批准万州区双河口片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完善厦门大道西二段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因公共利益需使用朱白玉、易兴琼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原龙宝镇边家村五社)范围135平方米国有土地。
朱白玉(公民身份号码:512201********0043,住址:重庆市万州区北山大道1145号附3号2-2);易兴琼(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328,住址:重庆市万州区万里城墙20号1单元6-2)。
地位于双河口街道槽房社区(原龙宝镇边家村五社)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35平方米。1996年5月14日,经万县市龙宝区人民政府《关于村民建房占地的批复》(龙府农土发〔1996〕15号)批准,同意朱白玉、易兴琼两户申请在龙宝镇边家村五社一次性征用土地135平方米建住房。土地实施了场平、边坡挡墙和房屋地基等。地面无建构筑物,土壤无污染,土地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等他权。
30.5292万元,土地补偿款由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重庆市万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按程序向土地权利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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