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避免出现工业用地低效使用、违规使用、闲置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肇庆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工业用地是承载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工业产业既能强化城市“造血”功能,也能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过去一段时间,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科创片区配置过工业用地,但用地企业获得土地后,未按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使工业用地长时间处于低效使用状态,达不到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此次制定《管理办法》目的是规范工业用地出让管理,是实现工业用地本身价值的必要手段。
虽然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有制定相应的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办法,但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九条“(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需要进一步细化的;(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或者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区可以结合发展实际,制定相应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区西片区也根据发展需要配置的一定数量的工业用地,需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制定《管理办法》具有政策支撑,也符合我区需要,具有可行性。
支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精准供地的配置模式是支撑工业用地高效使用的有效手段。《管理办法》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明确项目准入和具体指标要求,明确出让方和受让方责任义务,剔除投机倒把等类型的企业,促进真正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尽快拿地开工建设。同时,我区立足于功能定位,支持与我区未来规划相匹配的产业发展,推动新区朝“科创高地、产业高地”目标靠近,合乎实际需要。遵循发展规律。
本办法自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势变化时,可依法评估修订。
政策文件: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主办: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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