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绵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关于绵阳朝阳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约住户限期腾空并交付房屋的通告

  根据绵阳朝阳厂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委托征收实施单位(绵阳市游仙区富乐街道办事处)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第八条“(一)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搬迁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付甲方,并委托甲方向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搬迁房屋注销登记事宜。(二)30日内交房,交付房屋要保持门窗完整。”的规定,凡已签约并领取房屋补偿款的住户,从即日起,务必于2018年9月30日前,腾空并交付房屋。具体办理交接程序和要求以委托征收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阳市游仙区富乐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6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