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上海:嘉定 松江 闵行 青浦 浦东 宝山 金山 奉贤江苏: 苏州(常熟 太仓 昆山 吴江 相城) 南通 宜兴 镇江 泰州 靖江 扬州 扬中 丹阳 常州 无锡 南京 徐州浙江: 嘉兴(嘉善 平湖 南湖 桐乡 海盐 秀洲) 杭州 湖州(德清 南浔 长兴) 宁波 绍兴 台州 衢州 金华 温州 安徽: 合肥 芜湖 滁州 马鞍山 六安 淮南 宣城 中部: 南昌 郑州 洛阳 新密 武汉 宜昌 襄阳 重庆 成都 德阳 长沙 株洲 湘潭 西安 京津冀鲁: 北京 天津 廊坊(固安 香河 大厂 永清 三河 霸州)保定(涿州 涞水)太原 晋中 沈阳 济南 济宁绵阳 石家庄 沧州 唐山 潍坊 德州 威海 烟台 青岛 珠三角: 广州 东莞 江门 惠州 肇庆 中山 佛山 清远 福建:福州 漳州 泉州 龙岩 西南:昆明 南宁 华北:沈阳 大连 海外园区:印尼 泰国 越南 柬埔寨 马来西亚 新加坡 墨西哥 荷兰 美国 地产商:灯塔瓴科 中南高科 华夏幸福 联东U谷 万洋 均和 平谦迈高咨询热线:400-0123-021
当前位置:首页
> 第444页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23批城市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65号)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科技城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22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50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22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狮院村 2、3 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狮院村 2、3 组,拟征收面积约 3.6226 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45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3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绵阳市涪城区(高新区片区)永兴镇宝山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高新区片区)永兴镇宝山村4组,溪河村7、9组,拟征收面积约12.874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45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3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2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新区永兴镇狮子山村2、3组,拟征收面积约1.566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3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2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2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高新区永兴镇宝山村4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新区永兴镇宝山村4组,拟征收面积约0.8087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2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0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征收土地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群丰社区7、13、15、16、17、18、19组及群丰社区(原红五村),拟征收面积约3.6680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0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科技物流产业园启动区纵七路至高新区道路项目和赵家花园村市政道路补征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2组、石梯子村4、5、6、7、11社和赵家花园村3社,拟征收面积约7.753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科技物流产业园启动区纵七路至高新区道路项目和赵家花园村市政道路补征项目建设用地。根...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游仙区石马镇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1〕197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6社N(18B)—C—10—07地块补征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1〕158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涪城区杨家镇康养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3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杨家镇万和村1、2、4、5组,拟征收面积约10.452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涪城区杨家镇康养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