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绵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从30根桑枝到362吨出口丝仪陇蚕桑这样撑起10亿级产业

admin8个月前 (10-30)绵阳产业信息86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李婷婷 郭建坤 摄影报道

  地处川东北低山与川中丘陵过渡地带的仪陇,是四川唯一一个集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印染制衣、外贸出口于一体的现代蚕桑全产业链县。在这里,桑树遍野,蚕桑产业已融入县域肌理。

  2024年,362吨出口生丝漂洋过海,10.89亿元综合产值同比增长近10%。日前,记者走进了仪陇的万亩桑园与车间,探究这组亮眼数据背后的发展密码。

  仪陇与蚕桑的缘分可追溯到1908年,朱德亲手将30根桑树枝条带回仪陇县马鞍场种植,为这片土地埋下了产业的种子。近年来,仪陇县委、县政府把蚕桑产业纳入农业“3+3”主导产业,出台七项专项措施,整合8000余万元资金精准投入,举全县之力育强这根“致富丝”。

  2019年,香港利达丰集团的到来让这份百年底蕴迎来质变。总投资近30亿元的7万亩优质蚕桑基地在10余个乡镇铺开,“土门-铜鼓”省四星级蚕桑现代产业园区实现“当年建成、当年投产、当年见效”,创下产业发展的“仪陇速度”。

  2024年,仪陇在川中北蚕桑产业集群项目中斩获全省蕞多的4341万元资金,这笔“真金白银”正转化为智能化养蚕设备、扩建的加工车间,推动产业加速升级。同时,先后引进布碧丝、奥特丝、语山农业等龙头企业,在人才、资金、技术及销售渠道等方面,为县域蚕桑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以前50张蚕要20人管,现在5个人就够了,效率翻了4倍!”在布碧丝公司的智能化蚕房里,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峰指着运转的设备介绍。10余项发明专利加持的养蚕设备,正在改写传统养蚕“靠天吃饭”的模式。

  科技的力量不止于养蚕环节。从蚕茧到华服,仪陇建成了全省唯一的全产业链。依托现代蚕桑科技创新中心和专家大院,签约入驻高级职称专家5人、中级职称专家15人,为农户提供手把手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

  品牌建设与市场布局的双重发力,让“仪陇茧丝”声名远播。近日,记者走进3万平方米的精深加工厂区里,自动缫丝机高速运转,6A级生丝源源不断产出,60%直奔欧美市场。

  在品牌方面,全县培育了“伏氏丝纺”“OTEX”等品牌6个,取得了“仪陇茧丝”地理标志商标;在销售市场方面,形成了“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国内主要销售蚕茧到绵阳、浙江等地,国际丝绸制品全部销往意大利、罗马尼亚等欧美国家;在国际市场布局上,“仪陇茧丝”通过欧盟CERES、美国NOP双重认证,成功创建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2024年全县蚕桑外贸出口额超3000万美元。

  “2024年,我们出口生丝近37吨,销售额达5800万元,目前我们已带动145户农户参与养殖。”朱晓峰介绍,通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联盟模式,公司有效联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参与产业发展,切实让农户分享到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

  截至2024年,仪陇全县共培育养蚕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41个、社会服务组织6个、业主大户400余家,“小蚕桑”撑起国际大市场。

  产业发展的成果蕞终惠及千家万户。“今天刚卖了第10批蚕茧,卖成54元一斤,第11批次的蚕再有两三天也该结茧了,今年预计挣30多万!”蚕农欧秀珍的笑容里满是底气,此外,每年售卖桑枝、蚕沙可以额外增加一万多块钱的收入。

  这位管理着两个大棚、92亩桑园的农户,不仅自己致富,更带动30余人就近就业。而欧秀珍的好日子,源于“三统两分一返一保底”的创新机制。

  蚕农欧秀珍的大棚里,九龙山村工作人员正查看蚕的生长情况

  “企业统一建基地、育小蚕、做技术指导,农户返租蚕棚、分养大蚕,蕞低35元/公斤的保护价让蚕农吃下‘定心丸’。”铜鼓乡宣传委员、副乡长秦燕青告诉记者,通过“一园五金”(土地流转的租金、返包养蚕的酬金、套种作物的现金、集体入股的红金、入园务工的薪金)的模式,农户的腰包鼓了起来。

  村集体也在产业发展中收获满满。全乡桑园面积达万亩级规模,集中分布于龙家店、九龙山、旧县坝等村,主栽优质桑树品种“强桑1号”“农桑14号”,年发种量超3000张,鲜茧产量逾千吨,带动50余户专业养殖户年均收入达50万元。

  同时,仪陇首创“6.9尺×2.1尺×1.8尺”的种植规格,在保证种植密度前提下,提升农机化率,发展行间套种、林下养殖等立体种养模式,53%以上的桑园搞起了立体种养,桑下套种的土豆、南瓜、红薯等有机农产品外销成都、上海等地。

  从百年前的桑枝到如今的万亩桑园,从传统种养到智能生产,从县域小产业到国际大市场,每根“仪陇丝”都承载着土地的馈赠与时代的机遇,这根凝结着科技力量与民生温度的丝线,正编织出乡村振兴的共富图景,以卓越品质叩响世界之门。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2年10月13日绵阳市拍卖2宗地总起始价798041万元

2022年10月13日绵阳市拍卖2宗地总起始价798041万元

  中指云网讯:2022年10月13日四川省绵阳市拍卖2宗住宅用地总起价7980.41万元,总出让面积17318㎡。   中指云网讯:2022年10月13日四川省绵阳市拍卖2宗住宅用地总起价7980.41万元,总出让面积17318㎡,其分别的地块编号为2022-B-10、2022-B-9   (1)编号为2022-B-10的北坝镇恒昌路与北塔路交汇处...

“点土成金”!绵阳三台试点全域土地整治带来乡村“三变”

“点土成金”!绵阳三台试点全域土地整治带来乡村“三变”

  土地变好变大了,农村变美了,产业变强了——这就是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被纳入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镇以来,当地乡村正在发生的三个新变化。   “收完这一季黄豆,明年就不再‘淘神’了。土地流转出去,就是净钱了。”初冬时节,在西平镇响石板村4组,明媚的阳光洒在农家小院的院坝里,专程从外地赶回来帮老父亲收豆子的杨志诚言谈间透露出轻松愉快。   “看嘛,原...

什邡市人民法院关于绵阳市安州区沸水镇子泉街西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什邡市人民法院关于绵阳市安州区沸水镇子泉街西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的位于绵阳市安州区沸水镇子泉街西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7日10时至2023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绵阳皇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绵阳市安州区沸水...

四川北川新城土地拍卖8月12日绵阳举槌

四川北川新城土地拍卖8月12日绵阳举槌

  昨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局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标志着北川新县城建成以来, 土地拍卖启动,拍卖会将于8月12日在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举行。北川副县长殷会良透露,这是北川新城 宗完全推向市场的土地出让,也是新北川振兴发展的起点之一。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万众瞩目的楼市调控持续加码   继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采取限购措施后,国家...

四川绵阳土地住宅供应下降百分百

四川绵阳土地住宅供应下降百分百

  中广网成都3月7日消息(记者 徐敏)受春节大假及房地产紧缩政策影响,四川省绵阳市2月住宅新增用地供应及成交严重萎缩,整个房地产行业进入了为期两个月的蛰伏期。房地产开发商全力去化存量。   据绵阳市房管局数据显示,本月主城区无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没有住宅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商品住宅新增供应0套,新增供应面积0㎡,分别环比下降100%。据了解,各开发商仍以消化存...

四川绵阳安县农用地林地整体转让可做养殖、果园、农场

四川绵阳安县农用地林地整体转让可做养殖、果园、农场

  该土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联丰村,面积约亩,该土地可畜牧养殖,农场,或者其它综合养殖,合作方式多样,可出租、入股、代种植等。另需四川省内其它土地流转信息亦可联系! 绵阳市安州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绵阳市西南部,地处龙门山脉中段;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距离绵阳市区多公里约分钟路程,纵贯川陕要道公、铁、航三路通,连接千佛山、罗浮山、文星阁等生态旅游线。土地区域地处高速线边,衔...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位于绵阳市南山路4号(A1宗、A2宗)的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位于绵阳市南山路4号(A1宗、A2宗)的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3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实业公司”)对位于绵阳市南山路4...

土地转让约定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包含相关税金吗

土地转让约定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包含相关税金吗

  土地转让合同约定土地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该约定是否可推出受让方应承担土地转让交易相关税费?本书作者在写作中关注到法院对该问题有不同的裁判观点,部分法院认为税费不属于土地过户费用;部分法院认为税费属于土地过户费用。因此土地转让交易当事人如欲达到由受让方承担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交易目的,仅仅约定“土地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仍是不保险的,建议在转让合同中直接约定“土地转让所发生的一切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