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创业园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01年11月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8月2日更名为创业园街道办事处,
1、负责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街道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街道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实施政治领导。
2、协调街道所辖各部门、各单位、各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街道管理,建立社区服务组织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发展社区服务事业。
3、负责辖区内民政、司法、计生、兵役、文化、卫生等行政事务的协调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协助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工作。
街道办核定4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参公1人,科投公司正聘17人,科服公司正聘2人、临聘5人,街道正聘10人、临聘1人。
2020年度收入合计5232.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55.5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减少。
2020年度支出3691.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减少612.3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生活费从街道预算内资金变为预算外资金,街道工程类资金支出减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1.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37万元,占10.28%;国防支出4.01万元,占0.11%;公共安全支出0.29万元,占0.01%,教育支出25.95万元,占0.7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2.38万元,占63.46%;卫生健康支出96.99万元,占2.63%;节能环保支出57.42万元,占1.55%;城乡社区支出705万元,占19.10%;农林水支出9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26.41万元,占0.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0万元,占 0.33% ;其他支出27.44万元,占0.74%。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信访事务,其他事务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专项普查活动等。
4、教育支出25.9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综合文化站升级改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2.3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低保、退役安置、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等支出,其中:抚恤支出355.58万元、低保支出17.5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1173.08万元)1214.4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30.81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3.51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2.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96.9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别扶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7.42万元,主要用于全面禁烧闲置地块值守人员工资和环保网格员工资。
7、城乡社区支出705.00万元,主要用于上马公共事业用房修建、上马望蜀苑一期电力改造、上马、科园、科虹党建文化广场打造、文明城市创建、城管、网格化、综治、防邪、国安、志愿巡逻队工作经费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1、其他支出27.44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建房咨询服务费、节日慰问保洁员、法律服务试点功能室建设、非法集资宣传以及差旅费等支出。
按照《预算法》及区财政要求,街道办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例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年实际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扣除往年结余后进行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日常运行、人员工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基本支出:用于保障街道正常运转所需办公、邮电、人员工资、教育培训等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兵役征集、民政、计生、社区办公经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费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工资等经费开支。
在预算执行控制过程中,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金额管理和大平台系统管理,把预算内容按项目分类,从数量、金额和业务发生有关科室等方面分别进行对应管理,做到有预算的项目先审签后支付,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突发临时性项目先向管委会报告同意,后审签支付。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
1、每年年底前由各街道科室提出下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金额的建议,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交街道财政所,由财政所汇总、主要领导签批后送园区财政局。
2、部门经费预算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区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执行,对于突发、临时事项实行先报告——再追加——后使用的顺序,不超越管理和使用权限,优先使用往年结余和上级追加。
3、年初编制所有专项预算的预算绩效评价表,达到预算绩效全覆盖,并接受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抽查。
4、预算内经费审批权限及流程,严格按照《创业园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创业园街道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党的建设、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2020年度创业园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街道办得95分。
1、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不够熟练,工作存在少量的滞后和不全面,虽设立预算绩效管理岗位,但未经过系统培训,相关业务能力不强。
2、预算资金使用上缺乏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资金的使用与业务的开展有脱节的现象。
3、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表的编制不够系统和明细,对预算绩效编制的认识需要继续提高。
1、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具体工作实务的学习;
2、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附件:2020年度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创业园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6
指标得分=(1-全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数)×1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金额为: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收支预算调整中涉及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调整额度(调减、调增额度均按正数计入合计)。
计算部门(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的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8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6分,偏差度在20%—40%之间的,的4分,偏差度超过40%的,不得分。
评价部门(单位)开展绩效监控、中期评估以及收支预算调整后,将绩效监控和中期评估结果运用到部门预算调整的情况。
1.当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和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均为0时,得满分。2.当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和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均不为0时,指标得分=(1-(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年度部门预算总额))×12。3.当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为0,年末预算额度收回额不为0时,指标得分=(1-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年度部门预算总额)×12。4.当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不为0,年末预算额度收回额为0时,指标得分=(1-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年度部门预算总额)×12。
1.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额度收回财政总额。2.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年初部门预算总额+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收支预算调整中涉及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调整额度。
部门预算实际支出进度在6、9、11月分别达到40%、67.5%、82.5%的,分别得3分、4分、3分,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6分,未达100%的,按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发现部门(单位)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评价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是否按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包含: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下同)。
按非税收入解缴率计算得分。即:(截止12月31日实际解缴金库或财政专户总额÷全年已执收非税收入总额)×5
指标得分=(1-年度收支预算调整非税收入调整额÷年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额)×3
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实际执行额超过或小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每增加10%的,扣1分。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①部门(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的,得2分,按每项增长扣1分。
②部门(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预算数的得3分,每项增长的,扣1分。
评价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包括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及中期评估和重点绩效评价)中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①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2分,延时报送的不得分。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评价范围,应在自评和和自评报告中阐述说明,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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