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绵阳市辖区共计出让土地150余宗9400余亩!收入创新高!
[摘要] 2020年绵阳市辖区共计出让土地150余宗9400余亩!收入创新高!
经绵阳市自然资源统计,2020年,绵阳市辖区共计出让土地150余宗9400余亩(含改变使用条件类),合同价款共计130余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创历史新高;2014-2018年土地平均供地率达到65%,圆满完成省自然资源厅的考核任务,土地出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科学合理实施供地计划管理。一是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2020年度市辖区土地供应计划和出让计划,进一步强化对土地出让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是结合计划内土地实际情况,及时研判,对计划进行了两次调整。目前,出让计划中除计划外增加的一宗重大产业项目(蓝城一期)用地未完成出让,其余全部完成实现年内出让目标。
今年以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9次,审议议题42个,出让42宗地3600余亩,拍卖(挂牌)成交金额达85亿元。
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对各区梳理上报的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施策,集体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建议方案。
二是收集各区上报议题并根据市级领导要求组织召开3次会议,审议议题共计84个,研究解决了绿翔、涪城吴家广福村统建房、涪城杨家坚堡梁统建房、天泰剑南食品城等一批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正在抓紧完善后续工作
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一是针对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大量无法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继续开展零星土地处置工作。2020年共处置不能单独成宗开发的零星土地12宗50余亩,使原来不规则的土地得到了高效利用。
二是清理盘活利用城区低效存量国有土地,统筹推进市辖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工作。
2020年以来,已有20余家企业,400余亩工业用地根据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进行了改变用途,既解决了企业用地不符合规划不能开发建设的问题,有效盘活了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又提升了城市建设整体形象,有效增加了政府收益,实现了企业效益、政府收益、社会效益的三方共赢。
三是积极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开展混合用地改革。对可混合利用类型、规划编制调整、土地用途确定、地价形成过程、土地供应方式、不动产登记及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基本形成了混合用地在规划和土地管理上的政策和程序闭合。这将打破以往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不能兼容使用的约束,有效整合国土空间、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也将进一步适应和满足产业用地趋势和要求,加速项目落地实施,助推我市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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