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接受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富临精工”、“公司”)的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四、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20
注:除上述释义外,如无特别说明,本证券发行保荐书所涉及简称与富临精工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非经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数值均以人民币元或万元为单位列示;
业、隆基机械广安爱众等IPO项目,三神、浩丰科技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以及汉鼎股份、保龄宝等再融资项目。高立金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
与正通油气IPO项目。张少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
投资银行部副总裁。自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有近10年投资银行业务经
计鉴证业务,202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有三年审计工作经验,参与完成中
4,350,000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由739,032,248股变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职责。除此之外,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无其他业务往来。
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由资深业务人员、内部控制部门人员(业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关于
2021年7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
件,具体详见本小节之“(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含本数)。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除富临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蕞终发行
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10%(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15%(含本数)。富临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2)反之,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若富临集团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十二个月,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39,032,248股,安治富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88,732,714股,通过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240,838,218股,合计持有
329,570,9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6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1,709,6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的30%),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10%(含本数),
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含本数)。鉴于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除安治富
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
本数),拟使用36,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不存在用于补偿债务的情
套资金到位时间为2016年12月,距今已满18个月。公司符合《融资行为的监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
得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
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聘请深
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聘请LPA-CGR avocats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发行人境外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有
体系、无法顺利开拓新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新建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预计于2022年6月实现投产。对于剩
产品,另一方面通过灵活把握市场供需态势,适时启动剩余19万吨的产能建设,
辉系发行人现任董事聂丹(聂丹自2019年10月29日起担任发行人董事会非独
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2021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行
5,443.78万元,公司已与彭澎达成了协议,剩余款项的本金部分将于2022年3
月30日之前付清,同时豁免其逾期利息422.60万元;补偿义务人刘智敏尚未
偿还公司的补偿款为4,157.53万元(其中本金3,772.33万元,逾期利息385.20
和改进。若公司出现管理瓶颈,导致相关业务无法顺利运营、运营成本超过预期、
年均预计收入的比例为3.17%,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尽管公司对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顺利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或注册,
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此外,
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
行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决心。2016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
安全技术、汽车电子控制技术、汽车信息化和车联网技术等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
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7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
升全产业链协同集成能力”列入重点任务,并指出“加快培育零部件平台研发、先
体系”。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将“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列入鼓励类行业。2020年10月,
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以动力电池
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
名度。公司在该细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连续十年(2010—2019)被中
场客户包括思达耐、雷诺、PSA、北美通用、奥迪、大众印度等主机客户;公司
华成立于2008年6月,深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十余年,在研发、加工、制造方
2014—2018年,湖南升华的磷酸铁锂产量一直居于国内前列,拥有较高的
市场占有率。2019年,由于原重要下游客户在2018年出现经营困难,导致该年
度产量下降,暂时跌出了行业前十名。进入2020年以来,面对新能源汽车技术
发新一代磷酸铁锂产品,全面升级改造年产1.2万吨的江西工厂;对外积极引进
恒电源等知名客户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2021年7月,公司规划拟新增投资
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和规划新增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正
车驱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取得授权专利300余项,建立企业标准数百余
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目前处于业务大力拓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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