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县城里的大公司(20110528)
第650期:谁来医治“环保焦虑症”
第649期:无视公厕现状谈苍蝇是本末倒置
第648期:环保逼出真相才能唤回碧水蓝天
第647期:别让社会信用体系成医改羁绊
第646期:何时有能力实现带薪假?
第645期:严控以人查房因何引热议
蕞近,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的居民向焦点访谈反映,当地有人在涪江河道里修建了一大片建筑,搞起了开发经营。居民们对防洪安全非常担忧。在调查中,记者却发现这个项目,是由当地宏达公司操作的,而这家公司的背景可不一般。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县城紧临着涪江。涪江边,钢筋混凝土的防洪堤坝保卫着整个城市,这些堤坝是在2007年投了几千万修建的。在三台县水务局的网站上,三台县志水利篇上清楚地记载:三台县县城区地处涪江、凯江交汇处,地势低洼,一遇洪水即泛滥成灾,易造成内涝,1981年和1998年的两次洪灾,淹没居民2223户,倒塌房屋2000多间、6万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864万元。可是现在就在这建好不到5年的防洪堤坝内,居然又建起了一大片房子,有餐馆、有茶座,旁边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游乐场。这些建筑物向河道里延伸了三四百米,几乎占到了整个涪江河道宽度的一半。据了解,这些建筑都是一个名叫山鑫房地产公司的企业修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明文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经了解那这些建在防洪堤内的建筑并没有取得了相关合法手续。据了解,山鑫公司的地是从宏达公司租来的。那么这家宏达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它凭什么把河道里的土地出租出去搞开发呢?
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隶属于三台县人民政府管理。这么一家国有公司违法把河道出租搞开发,作为河道主管部门三台县水务局为什么管不住呢?三台县人民政府的一份议事纪要上面记录着:2007年12月10日、1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富祥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涪江和凯江防洪堤外国有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明确开发项目由宏达公司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两江局配合。原来,宏达公司大力开发的背后就是三台县政府。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三台县政府的授意和支持下,宏达公司违规操作的不至这一件事。工商档案显示,2010年4月份宏达公司曾经办理过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增加了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但是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上的一个细节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在受理意见一栏中有这么一段备注:曾建议该公司不宜将国拨资金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再三坚持有领导签字,有国资委文件及验资报告,要求必须办理。这段备注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国务院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截留、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物资。
然而,在宏达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档案中记者看到了这份三台县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增加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通知。通知上明确写道:根据三台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安排你公司镇乡及县级部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438.2万元,现决定将该项目资金9000万元作为增加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同时,这份通知上还有两位三台县政府的领导签署了同意的意见。
如此看来,宏达公司违规注资的背后也是三台县政府。在宏达公司,记者见到了这笔灾后重建资金的流向。账目显示,这笔资金到帐十天后,2010年1月11日宏达公司又通过内部转账的方式,把这笔资金全部打到了其下属的宏达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本金增加了一倍多,宏达公司得到的好处是巨大的。他们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利润丰厚。
明明是国家严禁占用的河道,却用来随意租给房地产企业搞开发;明明是专款专用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却违规成了企业注册资本金;三台县这家宏达公司,种种违法行为的背后,都能看到当地政府的影子。那么,这其中有没有行政权力被滥用的因素?宏达公司违法经营的巨额收益,当地的哪些部门、哪些人参与了分享?巨额灾后重建资金没有专款专用,那么灾后重建受到了多大的影响呢?这些问题,需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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