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川金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用地手续的批复
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用地手续的请示》(绵高管委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按现状向四川金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高新区永兴镇茅针寺村,出让宗地面积5156.87平方米(7.74亩),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与相邻已办证土地终止年限保持一致(即2068年4月24日止)。
二、四川金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299.40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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