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大道东段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区《关于拍卖出让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大道东段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新区管委〔2022〕9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大道东段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17564.08平方米(26.3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拍卖出让起始价16005.8619万元,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价总价的2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科技城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成交者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个月内交付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12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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