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涪城区新皂镇石梯子村1社(绵府征地公告〔2022〕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市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1.7363公顷,其中:耕地1.3149公顷,园地0.0420公顷,林地0.13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1公顷,建设用地0.1646公顷。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522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本次应该安置农业人口18人,采取养老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一)本公告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涪城区新皂镇张贴在石梯子村及石梯子村1社的村务及社务公开栏,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
(二)如你社区、组对本公告所属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2021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绵)〔2022〕27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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