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本土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008.54亿元,同比增长7.0%,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60.0%,民间投资增速1.8%;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0236户,同比增长44.60%,其中新登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78881户,同比增长44.93%。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累计达到431020户,同比增长15.34%,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421488户,同比增长15.40%。
二、关于建议提高民营企业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和准入门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事宜
2021年,全市民营经济贷款余额866.31亿元,比年初增加1.04亿元。
(一)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和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通过鼓励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引导保险机构扩大企业保险、促进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鼓励金融保险机构聚集发展等措施,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开展降费减负,将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小微企业,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针对疫情,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联合出台了《绵阳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应对疫情影响的十三条措施》,督促银行机构应贷尽贷、应续尽续、简化审贷手续、提供优惠利率(费率),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会同绵阳银保监分局起草并推动市政府印发了《绵阳市保险业工作联席会议建议方案》和《关于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市保险工作座谈会议,分析全市保险业运行情况。印发了《绵阳市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从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优化、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评价,在政府性资源、政金合作事项、财政金融互动等方面给予挂钩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二)加强银企对接,精准服务企业。一是加强线上融资对接。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以核心企业带动供应链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应收账款融资新模式,为核心企业、供应链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一体化线上融资对接服务,解决了银行应收账款商品交易真实性核实难、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鼓励各银行机构搭建“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信贷审批,进一步压缩信贷审批时间、减少申报材料,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已覆盖全市7家核心企业和477家中小企业,累计实现融资2566笔、金额505.7亿元。银税合作贷款余额32.03亿元,较年初增加了5.89亿元,增速22.53%,贷款户数2250户,较年初增加了693户。做好“绵企通”“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诉求平台”信息维护,对有需要融资需求或其他问题需要解决的企业,做好对接联系,点对点帮助企业争取金融支持。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促进银企对接。今年,制定并印发《市场主体融资畅通工程》,明确了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开展双创人才“绵州金英荟”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开展乡村振兴“金融甘露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制定了措施。三是举办线下融资对接活动。会同涪城区2次举办银企“鹊桥会”暨银政企战略合作集中签约仪式,会同市科技局召开融资对接推介会,累计签约金额约45亿元,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坚持“一企一策”提供精准融资服务,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协调银行机构通过下浮利率、展期等措施,为新晨动力、蜀凯建筑、华晨瑞安等企业解决融资相关难题,实现了稳企业、保就业的目的。
(三)加强改革创新,提升金融质效。一是创新产品服务。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金融产品模式创新,并将其纳入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重要指标,充分利用科技金融手段,为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特色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采取积极拓展首贷户、提升信用贷款占比、提供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支持绵阳农商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机构推出“放心贷”、“小企业循环贷款”、“云税贷”、“新微贷”等循环借款产品,做到随借随还,方便小微企业资金周转。二是创新人才金融政策,出台了《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通过建立人才金融特色机构、实施信用扶持、加大信贷投放、支持“首投”“首贷”“首担”“首保”、强化考核激励等措施有效降低民营企业人才融资成本。目前正加快推进出台金融服务人才专项政策2.0版,持续加大信贷保障、基金助力、贴息政策等方面执行力度。三是加大智力支撑。组建绵阳市金融顾问团,专家涵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商业银行、保险、会计师、律师、咨询、评估、知识产权等各领域,帮助企业优化财务规划、合理选择融资产品、解决企业遗留问题、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累计为企业融资近千万元。
(四)加强直接融资,促进上市挂牌。印发了《绵阳市推进企业上市“钻石工程”计划(2021-2025)》,将上市培育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创新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分阶段奖补政策,今年6月将市级财政对企业上市奖补由最高270万元提高到了500万元。深入拟上市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推进过程中的合规性证明、土地、融资、资产过户等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有龙华薄膜、爱联科技、湖山电器等3家企业进入上市审核阶段,华丰科技、台沃科技、南联环资等3家企业金融上市辅导备案期,奇石缘科技、立德电子、振通检测等3家企业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其中振通检测成为新三板改革新政实施后全国首家首次挂牌即进入创新层企业。截至12月10日全市实现直接融资251.87亿元,其中债券融资241.5亿元,股权融资10.37亿元,融资规模名列全省第二位(名列前一位的为成都,名列第三位的为泸州)。
(五)加强对上争取,强化担保功能。建立省市两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贯彻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17年融资担保工作指导意见》通知等相关要求,多次向省局汇报和与省级担保公司沟通,最终引入了省再担保公司和省农业担保公司与我市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目前,我市有10家融资担保公司(本地法人)加入省再担保体系,加入省再担保体系的数量和规模均居全省第二位。初步建立了担保公司担保,国家融担基金和省再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分险的担保体系。推动省农业担保公司在我市设立了分公司,在保户数1967户,担保业务余额已达到8.50亿元,并建立起了“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为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注入了金融活水。另外,引入省级行业优秀小额贷款公司美兴小贷、富登小贷发挥行业龙头作用,目前贷款余额合计1.27亿元,贷款客户数904户。
三、关于建议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对废旧、闲置厂房进行控制和盘活利用,简化征地流程,加快企业项目建设进程事宜。
近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审批效率、强化用地保障、提高土地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实效。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城市规模政策支持,成功将我市“力争2035年跨入Ⅰ型大城市行列”纳入省委省政府支持范围,为持续招大引强和工业强市战略提供了有力的空间保障。二是高质量编制了《绵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积极对上争取预支指标6060亩,日前已获省政府批复,在总体规划正式获批前,可满足24240亩项目用地需求。三是持续优化各片区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结合相关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强化规划对重点项目的保障指导作用,统筹考虑,系统研究,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规划调整工作,为民营经济降成本、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用足用好政策,降低用地成本。一是放宽工业用地缴款时限,允许企业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只缴纳出让价款总额的50%,剩余价款可在1年内缴清,降低企业发展资金压力。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试行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和先租后让的多元化供地方式,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截至目前,已成功以租赁方式成交2宗工业用地,面积31.28亩。三是鼓励企业对现有工业项目加大投资,对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新建工业项目在合同约定的容积率基础上再提高容积率的,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四是全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满足消防、环保、安保的前提下,对利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空闲房屋从事科技服务、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等工作的企业,允许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人不作变更,同时不再增收土地用途差价。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2020年下放各区(园区)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土地统征储备等方面10项行政职权的基础上,本着“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激发活力”的原则,目前正在研究拟通过委托的方式向科技城新区放权赋能共9个事项,不断激发新区发展活力。二是实施跟踪服务。全面落实“绿卡服务”制度,开通企业绿色通道,建立“绿卡企业用地保障工作机制”,对绿卡企业用地保障实行“一对一”台账管理(一个重点项目、一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项目专员、一套保障方案),将服务落实到立项、选址、供地、验收等各个环节。同时推行企业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制,极大增强企业获得感。三是提高审批效率。争取到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下放,我市开始全面承接行使省政府负责的涪城、游仙、安州辖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大幅提高了市辖区企业用地报征效率。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将土地供应与相关规划许可同步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等可取”。推进土地利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没有依据或不必要的环节(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实现抵押登记等23项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4项业务即时办结。
(四)创新政策支撑,提升用地效益。一是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我市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作为盘活农村存量、闲置建设用地的重要手段,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实施,为全市重点企业项目用地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以安州区为例,自2010年以来,共批准立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9个,复垦规模928.7986公顷,取得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751.4692公顷,已使用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559.7272公顷,目前结余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122.8085公顷。二是加大用地改革力度。成功争取“混合用地”改革全省试点,细化了操作规程,制定实施细则,不断适应新业态发展需求。在全市各类省级开发区先行先试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提升土地利用亩均效益。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梳理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目前除首次登记外,其他登记业务承诺时限均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企业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注销、查解封登记即时办结。积极推进“全市通办”,市辖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实现了跨区域办理。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5类29项登记业务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24小时不打烊。开发接口将绵阳市“一窗平台”与省一体化接件平台对接,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跨省、川渝、省内通办功能。
四、关于建议减少民营企业的项目申报流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事宜。
为减少民营企业的项目申报流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聚焦工程建设选址、供地、验收、测绘四个重点环节,推行“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整合”,实现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规划条件合并办办理;建设用地供应与相关规划合并办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并办理;地形测绘、不动产测绘、竣工测绘、房产测绘等测绘业务整合。二是归并同类材料、砍减加码材料、取消重复材料,对次要件实行“容缺预审”、限期补正。项目从用地预审到竣工验收整个环节的报件材料精简50%以上。同时,升级绵阳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线上功能,完善在线申报、进度查询、文书下载服务,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网报、网办、网结,做到“一次都不跑”。三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前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环节,实现“立等可取”;竣工验收审批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各阶段测绘工作,整体上较原程序节约时间及成本在2/3以上,测绘项目备案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到即报即办。
五、关于建议从税收、信贷、行政考核等方面为本土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政策支持,让本土民营企业享受同外引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事宜
(一)税收支持方面。2021年,为实现“六稳”、“六保”目标,助力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部分疫情期间的税收政策得以延续执行,同时中央出台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政策。一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降低增值税征收率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是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六税两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四是省内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是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2021年上半年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7.5亿元、促进区域发展(西部大开发)减免税5.78亿元;2021年汇算清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816户,优惠金额25.79亿元。上半年全市共有24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合计7278万元。
(二)信贷支持方面。2021年,制定印发《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辖区内银行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计划,鼓励银行机构将新增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倾斜。继续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深化“银税互动”,扩大纳税信用在金融领域的增值应用,推出“纳税e贷”“减税抗疫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受惠企业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B级延伸至M级,累计提供纳税信用信息30余万户次,有效地支持了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两高一轻”(即高知识、高技术、轻资产)特点,推出仪器设备信用贷(简称仪器设备贷)和知识产权抵押融资。向42户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放仪器设备贷款3400余万元。市民营办、市商业银行推出“重点扶持专享贷”,对获得政府资金项目支持的中小企业增信贷款。
(三)行政考核方面。2020年,市民营办印发了《绵阳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目标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将各地民营经济发展指标、“民营经济33条”贯彻落实情况、民营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公共服务满意度等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制定实施《民营企业问题收集办理机制》,建立了“绵阳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诉求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收集整理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诉求910个,已办结894个,办结率达98.2%。形成了解决游仙区法院拖欠同立建司工程款、促成富临精工与威马项目合作、解决堂宏集团土地性质历史遗留问题等案例。其中,化解科利农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置换遗留问题案、化解泰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拆迁遗留问题案分别入选2019年、2020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江油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四川艾潇商贸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同时入选2021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六、关于组织民营企业交流学习、培训等事宜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市经信局共组织、举办各类培训43场/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465人次,培训企业负责人178人/次,培训企业骨干及其他人员3389人次。
(一)领军人才培训。2021年,我市组织开元磁材等4户企业高管参加2020-2021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及行业小巨人企业经营管理者。2021年1月开班,培训周期为1年,全年集中培训16天,培训主要采取“面授教学+标杆企业参访+赋能对接”等形式进行,注重理论解析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突出案例教学与实践特色。学员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中小企业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专题培训结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10年内可免费参加一定天数的全国所有专精特新培训班的学习,并终生享受全国领军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全国统一培训费用为40000元/人,由国家财政补贴10000元,国家财政补贴部分直接划拨给承训机构。企业自筹部分为30000元/人。
(二)中小企业系列培训。2021年,我市组织50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了企业中高级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四川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训等中小企业系列培训,每次培训一周,分别在成都、乐山、上海、重庆等地高校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仅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学费、食宿费用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1.中小企业投融资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我市已组织华拓光通信等8户企业高管参加该培训,培训原定于3月25日至3月31日在北京举行,因疫情防控要求延后。参加人员为基本满足上市要求,有上市意愿的“专精特新”企业、“贡嘎培优”企业、近两年升规企业和“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者,围绕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征,量身定制直接融资培育辅导方案,从政策理论、实操演练、诊断辅导、资本对接等方面进行有效赋能,构建川内中小企业与全国专业投融资资源的交流对接合作机制,增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能力和实力,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训。组织15户企业高管参加4月24日至4月30日在绵阳市委党校举办的全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训,主要课程包括企业高效创新的探讨、“专精特新”企业营销升级与业绩突破、“企业合规不起诉”刑事政策与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其它培训。继续做好年度大企业大集团核心人才培训、领军人才培训、中小企业培训等培训活动组织工作。结合经济形势适时开展各类培训。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各级政协委员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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