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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州区花荄镇前进村8组和雍峙村3、4、8、9、12组及村集体(绵府征地公告〔2023〕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启动安州区花荄镇前进村8组和雍峙村3、4、8、9、12组及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安州区花荄镇前进村8组和雍峙村3、4、8、9、12组及村集体。拟征收面积27.458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仙海水利风景区沉抗镇黄金社区2组、3组(绵府征地公告〔2023〕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沉抗镇黄金社区2组、3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沉抗镇黄金社区2组、3组,拟征收面积约2.36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3年第7批建设用地。...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绵府征地公告〔2022〕35号)
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科技城新区管委会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河沟社区1、2、7组思源社区1、4组利民社区10组(绵府征地公告〔2021〕249号)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环路、东二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石梯子村1、11、12社赵家花园村9、10组(绵府征地公告〔2021〕155号)
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用于绵阳市西山遥控监测站迁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22号)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用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游仙街道连接线、排洪沟项目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1〕15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9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9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4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10批建设用地(绵府征地公告〔2022〕1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