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GB00037号)的批复
你区《关于向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GB00037号)的请示》(绵涪府〔2023〕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向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青羊村4社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为31821.43平方米(47.7321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划拨土地成本1912.0681万元(40.0583万元/亩)由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足额缴纳。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付清划拨土地价款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绵阳汇鑫宏创实业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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