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涪城区塘汛南片区(经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受省政府委托,现对你区《关于审核批准绵阳市涪城区塘汛南片区(经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绵涪府〔2023〕66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绵阳市涪城区塘汛南片区(经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你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方案组织实施成片开发相关工作。涉及占用农用地和征收土地的,要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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