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惠城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产权交易
惠州市小金口镇小铁区兴隆街(一、二、三层)工业厂房出租结果公告
惠州市小金口镇小铁区兴隆街(一、二、三层)工业厂房出租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惠公易产惠城[2023]048号
2023年11月07日 08时30分
2024年09月03日 10时00分
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惠州市惠城区德正投资有限公司进入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物业(住宅、
第一条:所出租物业以现状竞价招租,竞标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二条:出租物业地址、面积、租赁租金及期限
1、位于惠州市马安镇市场开发区C区五号(永安街西)住宅,面积约160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元 (¥1120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2、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中山北路66号底层5号商业,面积约13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捌佰捌拾肆元 (¥884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3、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国庆路38号1楼铺面商业,面积约47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元 (¥14100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4、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青塘工业区1320平方米厂房,面积约1320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万零伍佰陆拾元 (¥10560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5、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五四路10号怡园综合楼五楼办公,面积约901.8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万零捌佰贰拾贰元 (¥10822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6、位于惠州市小金口镇小铁区兴隆街(一、二、三层)工业厂房,面积约1289.69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万零叁佰壹拾捌元 (¥10318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7、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望江过沥二路资源楼底层20.14平方米车库,面积约20.14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佰零壹元 (¥101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8、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望江过沥二路资源楼底层车库:1号、2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4号,面积约114.32 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陆佰捌拾陆元 (¥686元/月),租赁期为5 年,第四年递增租金10%,第五年递增租金10%,免租期15天,押金为3 个月的月租金。
9、其他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1、中标方(承租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中标方自行办理。
2、中标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中标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中标方必须根据经营需要安装内部消防设施,并承担其费用。消防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4、中标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
5、中标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中标方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
6、中标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8、中标方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
9、租赁期间,由中标方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中标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中标方应予赔偿。
10、学校附近的物业不得违反学校周边经营范围设置要求。
第四条:本批物业此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第五条:仍拖欠惠州市惠城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租金的不具备竞拍资格。
第六条: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许东锋,电线)。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号邮 编:516008
联系我们:咨询热线 网站技术服务电线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