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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游仙区石马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GB00017号)的批复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游仙区石马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游仙区石马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GB00017号),出让宗地面积19550.99平方米,该宗地土地用途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按《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2〕133号)执行。挂牌出让起始价3773.7321万元,出让年限商...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游仙区石马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GB00016号)的批复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游仙区石马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游仙区石马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GB00016号),出让宗地面积29448.70平方米,该宗地土地用途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按《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2〕132号)执行。挂牌出让起始价5611.9406万元,出让年限商...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青义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GB00006号)的批复
涪城区青义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涪城区青义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GB00006号),出让宗地面积25220.76平方米(37.83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务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305.1837万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杨家镇玉皇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24号)的批复
你区《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杨家镇玉皇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24号)的请示》(绵涪府〔2023〕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涪城区杨家镇玉皇社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24号),出让宗地面积18636.92平方米(27.9554亩),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41.7704万元(40.8...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97号)的批复
《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新皂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石梯子村二社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97号),出让宗地面积133271.89平方米(199.9078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926.3744万元,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丰谷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丰谷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涪府〔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丰谷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涪城区丰谷镇工农村4社,出让宗地面积1333.83平方米(2.0007亩),土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73.0048万元,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永兴镇金河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价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永兴镇宝山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0—12号)的批复
,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价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高新区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136号、GX2022—137号、GX2022—139号)的批复
你区《关于拍卖出让高新区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136号、GX2022—137号、GX2022—139号)。出让宗地面积共计114124.68平方米(171.19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建设幼儿园),其...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高新区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134号)的批复
你区《关于拍卖出让高新区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134号)。出让宗地面积57560.61平方米(86.34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兼容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50%计容总建筑面积)。拍卖出让起叫价44446.8284万元,出让年限为居住7...